合建建管【2014】6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设、建发、建管局(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合肥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我委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第一次)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中的违法发包、分包和转包、挂靠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督查时间
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
三、督查主要内容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情况;
2、在建工程各方主体自查自纠违法发包、分包和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3、在建工程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市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对照督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存在问题要认真整改。
2、我委在督查过程中,凡发现在建工程各方主体存在违法发包、分包和转包、挂靠等行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在岗履责的,发现一个从严查处一个。
特此通知
附件: 现场提供材料清单.doc 工程基本情况表.doc 建设单位检查表.doc 监理企业检查表.doc 施工企业检查表.doc 主管部门检查表.doc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