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施函[2014]16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便于各地准确理解我部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我司组织起草了办法的释义,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司施工监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3327
传 真:010-58934163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释义.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11月24日